2011/5/27 11:26p.m
沒有人要逼店家關門,從頭到尾我一直重申“服務”&“道歉”
不知為何BBH有位xx很愛替店家回應,然後又用言語來評斷我,砲轟我?!
今天你又知道我跟店家處理的來來往往?!
今天你又是5/21參加聚會的媽咪們嗎?
又或者你又是代表店家嗎?
回歸到店家與主辦人我的處理,因為我要面對當天所有參加的爸爸跟媽咪們
所以我不希望是我“私底下”跟店家是用講電話的方式道歉,因為只有我一個人聽到
我希望的道歉是對“媽媽們”的,最後我將店家小宇媽(烏蕾)的簡訊po上來
告訴大家~最終店家給大家的道歉!
大同媽也跟當日所有參加聚會的爸爸媽咪們,對不起~因為我事先的不周全
導致該次聚餐如此的不愉快!抱歉~
也希望這次參加聚餐後生病的小小孩們,趕快恢復健康!
今日後一切平安圓滿
(落幕)
█ 我覺得我最後一次重申重點,如果看的懂就看的懂,看不懂要繼續做評論 Up to U!!!
(1.) 本文中一直強調服務的部分,對於菜色並未加著墨..
今天Buffet$200也是店家開出來的,並不是店家原本是$400
又或者是$500菜色,因為我們嫌貴”主動”要求店家提供$200菜色,
那不能提供了$200的菜,又像有滿腹委屈一樣四處宣達我只有收$8,800,
還有既然說到吃到飽,沒菜會補,但是當天有多少時候,
盤子是空的!!裝湯的也見底。當下〜有請店家服務人員協助補菜,
但臉色卻是很難看還有動作其慢,慢到我覺得是怕我們吃嗎?
而說好的40大人份餐點,就這樣?!
(2.) 大家說到遊戲區的部分,都是異口同聲指證歷歷,
這位所謂店家也好常客也好的小女孩兒,推人欺負人,
強行抱住別人家的寶貝。我聚會前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,
我再三提醒表示我非常在乎,結果哩!!
原來當天欺負社團內媽咪的寶貝的,就是這二位。
這部分請問店家該怎麼處理?!傷害嗎?!
報案,等等看簡訊內容就知道是用店主的身分發還是第三方角度發,自行判斷!
善意?! I don't think so
(3.) 對於10%一下說是服務費(當時店家常客說服務費的喔!!旁有人證),
現在說我們沒收10%服務費那是清潔費……
反反覆覆的解釋,真是令人信任感大減!!
(4.) 有位回應的路人提到推車的部分,當天我們有20小..
所以起碼就會有10台以上,請問怎麼收?!才能收的乾淨又有順序,
推車有大有小,有可收有不可收,還是原來Q豆是不能攜帶推車的
親子餐廳,那要事先告知呀?!怎麼我們帶推車去,又被有話說呢?!
扯也扯不清,說也說不完!
回歸原點!!
對於該店家的態度,我只能”搖頭嘆息”,客倌自行判斷文章敘述及店家回言的態度吧!!
事發至今,因為店家服務不週,延遲上菜….只需要一個道歉!
但是為了這道歉,衍生了一堆週邊效應及回應….這道歉要的真辛苦呀!
簡訊內容如下:
第一封傳來時,我已經釋出善意!!!第一時間將未經處理之照片下架
當我為了避免所謂侵犯隱私權肖像權,做了後製後
又傳來這一封
OK~你不是老闆也不是股東只是一位常客
卻可以有我的聯絡方式???!!!!
今天說到個資法,又說他是當時聯繫人???
有沒有涉及到,自行判斷吧!
在此不多說了!
還有我沒義務也沒必要一定要接你電話,
昨天你一直打來,我在忙我在會議
我的助理告訴我:
經理有個電話一直連續打,要接嗎?!會不會是急事?!
我說誰?!我看了一樣電話顯示Q豆
我就不想接了!!因為我在忙,我有工作的
不是沒事整天在這邊跟你們通電話....
後來約莫下午又有電話連續2通
我助理接過來,喔~蘆洲派出所
我才說給我接,因為我以為發生什麼事了?!
怎麼會有派出所來電....
而今天你有辦法留言在這邊
為何沒辦法在這邊向大家解釋清楚呢?!
更何況!!今天去Q豆聚餐的是"這些媽媽們"呀!!!
道歉之後~到今早出現了多少的文章
唉~不想說了!!只能說"自認倒楣"
到一家如此優良店家消費辦活動!!!
And#63 看清楚!!!!
#63我常去q豆 我見 我思 我感
員工錯就是老闆的錯!
版媽開始誤員工是老闆才會如此大費周章"指教"Q豆
文章看下來,版媽貼圖寫花絮功力真不錯,給各"佳"
但再搞清楚內容發現版主跟接洽人溝通有出入(個資法!?發簡訊就是接洽人,怎會有洩漏電話號碼資料的問題呢),8800元包場指的是"教室區域含內用自助餐";遊戲區及1樓屬開放空間怎麼可能8800元全包(又鼻速美金),大家火氣大,滅火開玩笑鼻要生氣orz
→一下子以常客身分發簡訊、發言,現在又有#63說他是接洽人?!他是員工…..這說法前後不一?!
那很抱歉~我們不是常客,實在搞不清楚誰是誰!!
→8,800指的包場是教室內區域函內用自助餐,OK!!!那起碼”餐”看到見底要積極主動的補呀!!
今天這$200不是我喊的,是店家當時開的價錢,and請仔細看文中,我並未對菜色有做任何批評…
只有傳述事實,將當天的菜色拍下呈現出來,遊戲區的部分,請你也看清楚文中,
我們針對的是店家的大小孩欺負小小孩…要做批評指教前,文章先看清楚再來!
2。在當時,到現場發現所付出的費用與所得到的餐點品質和場地大小不如預期,當下即可跟店家做反應,而非事後上照片另加文字做調侃。
一個人含服務費220元能獲得多美味的餐點見仁見智,且店家也沒開菜單及圖片詳述,怎又能全責怪是店家的錯呢?
→所以我說你沒仔細看文了嘛!!!而且當時沒做反應嗎??!
很多人證,證明是有的….但未見改善呀!!反而得到臭臉對待,就像這次狀況一樣
We just need say sorry for the service!!!如此簡單,反之~店家又或者所謂常客引發如此大火…..這真是我史料未及!!
發生到現在只能說版媽趕盡殺絕,只要BBH蘆洲&親子餐廳等。。
通通看到版媽負面貼文的評價,且文章裡煽動他人包場也打消念頭,其實請教律師這樣有可能吃上誹謗官司(個人觀點不同,網路世界發表言論事情可大可小,自己自律當心才能自保)
→在你先查清楚,我有沒有唆使這些人去貼文前,請不要輕易論罪”煽動”…”誹謗”,你的發言很多都未經查證屬實,
就用到這些字眼,何況~我是在敘述當天真實發生的現場狀況,由IP位置也是可以反追查到發文者的
所以我也要提醒你!!用字請小心”何謂的版媽趕盡殺絕!!!”
既然要講到法律,對於我們訂位用餐12點,當天延遲到1:19.沒有on time,這部分我想我們這邊是可以索賠的